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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刘向前因公出国(出境)公示

 应韩国东方医学研究所(KIOM)邀请,我校药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向前拟团于2017年9月26日至9月29日赴韩国执行国际会议任务,在韩停留4天。

 出国人员完成任务后按期返回,其刘向前赴韩国所需费用由邀请方承担。按照省外办相关管理规定,现刘向前教授就出行一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以下部门联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0731-88458382

 

江南网页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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