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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以生动的事实、伟大的成就、成功的经验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爱党爱国主题教育,决定于“七一”前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稿要求
(一)征稿主题:体现祖国的壮丽河山以及健康的民风民俗,表达爱党、爱国、爱乡的情怀,赞颂和谐、讴歌新时代精神的富有创意的艺术作品。
(二)作品规格
1、绘画类: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宣(竖幅)为宜,不需装裱。
2、书法类:分软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宣(竖幅)为宜,硬笔书法作品一般应使用A3纸,不需装裱。
3、摄影类: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组照不超过6张;黑白和彩色照片,胶片和数码的均可;尺寸长边为7英寸(入展作品统一放大、装裱)。作品内容应当真实,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
(三)作品要求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稿。书画类作品请作者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铅笔标明作品题目、形式、作者单位、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摄影类作品须配必要的文字说明,请作者用电子文本注明照片题目、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6月3日。
三、投稿方式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动员、组织师生参与活动,所有参赛作品统一造册分类送交党委宣传部。
(一)书画类:将作品送含浦校区办公楼311室。联系人:尹勇;联系电话:88458154。
四、展出地点
含浦校区办公楼一楼。
五、展出时间
2011年7月。
六、奖励办法
凡入展作品均颁发纪念证书。根据参展作品数量,邀请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个。
七、其它事项
1、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2、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作品用于学校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江南网页版党委宣传部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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