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大学、附属医院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掌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服务机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防患科研经费违纪违规行为,促进学校廉政建设。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端芳
副组长:周小青 彭清华
领导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军文 邓寿应 何永恒 胡国恒 张 熙
戴德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戴德权同志兼任。
(二)审计检查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丹丹 李晓红 吴妙知 吕筱婧 余 佳
宋妙妮 屈 波 张立博 张若曙 张爱华
凌 俊
二、审计范围方式
(一)审计范围
1.湖南省审计厅《关于江南网页版科研经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通知书》(湘审整改〔2014〕27号)中需要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2.科研项目类: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立项经费5万元以上的所有在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重点、创新平台开放基金等项目)。
3.2011-2014年度立项的学科、平台、团队(包括“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省厅级科研平台和教育厅创新团队)。
审计过程中,科研项目、学科、平台、团队审计内容所涉及其他单位的,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二)审计方式
自查与重点审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分布实施
自查阶段: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要对照《江南网页版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对纳入审计范围内的科研课题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填写《江南网页版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科研项目类填写附件1,学科、平台、团队填写附件2),项目负责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汇总后于2015年4月25日前上交学校审计处(办公楼411室)。
重点审计检查阶段:科研经费专项审计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审计的课题项目。
三、审计重点和内容
(一)科研经费管理情况
1.执行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文件制度落实情况。
2.科研经费文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是否健全有效,科研经费管理职责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3.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制是否健全,管理服务岗位是否设置,科研信息管理是否完善,科研档案管理是否完整。
(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1.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2.是否存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
3.科研经费转拨是否签订合同,有无项目负责人签字。
4.是否存在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
5.是否存在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6.是否存在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
7.科研经费利用率是否高效,有无沉淀资金。
8.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
9.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三)结余经费管理情况
1.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是否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有关信息。
2.科研课题是否存在不及时结题的现象,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是否按程序提前办理课题延期手续。
3.课题结题后是否及时进行财务结算,按规定处理。是否存在长期挂账(借款)报销费用的现象。
四、审计计划
(一)2015年4月15日至4月25日,自查阶段
(二)2015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审计阶段
(三)2015年5月10日至5月15日,总结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把握阶段工作时间,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把科研经费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技处和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根据审计要求及进展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确保审计工作按照规定进度要求完成。
(三)要通过这次科研经费审计工作,提出科研经费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探索建立符合大学和附属医院特点和实际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实现对科研经费的科学、有效、合理和规范管理,提升科研管理水平。
附件:1.科研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2.学科、平台、团队经费审计表
3.学科、平台、团队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4.学科、平台、团队经费审计汇总表
江南网页版
2015年4月15日